经过11年艰苦奋斗,还清非法集资的600万元后再自动投案。7月24日,天台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孙新军提起公诉。 1993年9月至1997年2月,孙新军在担任原天台县果品食杂公司经理期间,未经批准以公司名义向社会吸收存款达625万余元,用于公司经营等。后因外来因素造成储户挤兑导致公司倒闭。孙新军逃到上海后,以儿子名义注册经营物流公司,经过11年奋斗终于还清了全部集资款。去年8月16日,他主动向天台警方投案。(何灵鸿 王一萍)